現對《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招標投標市場管理的若干意見》(鄂政辦發〔2025〕27號)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出臺背景、主要內容和主要政策亮點解讀如下。
一、出臺背景
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論述,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市場秩序,促進公共資源更加公平高效配置,為加快建成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戰略支點提供有力支撐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工作安排,為促進招標投標市場規范健康發展,盡快形成務實管用的制度性成果,在深入調研、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,省政府辦公廳制定出臺《意見》,聚焦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,緊盯“招標、投標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”各主要環節強化監管措施,為促進公平競爭和優化營商環境提供重要支撐。
二、主要內容
《意見》分為7個部分,共提出21條具體措施。
第一部分:加強招標管理。包括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,強化招標標的管理,加強代理機構管理等3條措施。
第二部分:規范投標行為。包括推行投標人信息公開,建立串通投標預警處理機制,開展失信聯合懲戒等3條措施。
第三部分:優化開標流程。包括完善“不見面開標”模式,健全異議處理機制等2條措施。
第四部分:創新評標模式。包括全面推行遠程異地評標,加大“暗標盲評”實施力度,加強評標專家管理等3條措施。
第五部分:改進定標機制。包括優化定標規則,深化“評定分離”改革,強化合同履約管理等3條措施。
第六部分:推進數智應用。包括探索實施“人工智能+”招標,試點推進“人工智能+”評標,全面開展“人工智能+”監管等3條措施。
第七部分:健全協同體系。包括壓實部門監管責任,加強各類監督貫通等4條措施。
三、主要政策亮點
一是聚焦關鍵環節,加強過程管理。圍繞招標、投標、開標、評標、定標5個環節,堅持系統思維,從小切口出發,統籌謀劃、精準施策,提出加強招標管理、規范投標行為、優化開標流程、創新評標模式、改進定標機制等五方面14項具體舉措,實現從“標的管理”到“評標管理”各環節要求明確化、具體化。
二是聚焦難點問題,破解堵點癥結。對照招標投標領域問題,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。比如,針對規避招標問題,提出以固定資產投資代碼為唯一標識,推行招標項目“一碼管理”,貫通投資項目審批信息、招標信息、建設管理信息,推動實現應招盡招。針對串通投標、合同違約問題,提出了引入智慧監管、強化信用懲戒、加大履約管理力度等措施。針對評標問題,提出大力推進跨區域遠程異地評標,探索實施“暗標盲評”等措施。
三是聚焦數智應用,提升治理效能。以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賦能穿透式監管,瞄準重點環節推出新舉措。比如,在招標環節,提出推動人工智能技術應用于招標文件合規檢測。在評標環節,提出建設完善智能輔助評標系統,開展智能輔助評標改革試點。在監管環節,提出統一使用省招標投標智慧監管系統,建立健全“預警—分辦—處置—督辦—反饋”閉環機制,實現對標前、標中、標后的全鏈條全過程監管。
四是聚焦協同聯動,強化監管合力。用好用足現有監管、查處等手段,推動各方形成協同聯動、齊抓共管的態勢。比如,在明確部門職責上,提出進一步理順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體制,分領域編制監管責任清單,著力壓實各級監管責任。在推動監督貫通上,提出建立招標投標監督信息溝通機制、完善問題線索移送機制、健全案件同步查辦機制。
編輯:王立源
責編:胡芳華
審核:姚??盼